险种详情
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负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自杀或其他故意自致的伤害;
3. 被保险人犯罪、拒捕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5. 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期间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自发生责任免除情形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