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概述

太平洋新世纪定期两全寿险

保险期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以及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期满 缴费方式:年缴、半年缴、季缴 投保年龄:18至65周岁

险种详情

保费低廉,保障高
本产品以低廉的保费,提供高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障。让您得以利用有限的资金,作好完善的保险规划。

期满生存 返保费
除提供高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障外,还提供满期给付,即在您的保单期满时给付等值于已缴保险费总额的满期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购买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