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详情
投保年龄:男性为180天-47周岁,女性为180天-50周岁。
交费方式:10年或20年交清,投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年交、季交或月交。
保险期间:20年或30年。
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则按如下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主险基本保险金额(年交/月交/季交)×已交保险费的总期数×105%
(2)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身故,按如下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主险基本保险金额(年交/月交/季交)×被保险人身故时已到期的保险费期数
(3)重大疾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则按附加险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则按主附险已交保费的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