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概述

天安保险机动车保险附加险

本附加险条款系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投保。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险种详情

本保险的下列附加险应按照如下条件投保:
(一)投保汽车(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可投保下列附加险:
1.车体玻璃单独破碎险;
2.自燃及火因不明损失险;
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4.他人恶意行为险;
5.车辆停驶损失险;
6.火灾损失险;
7.水灾损失险;
8.自然灾害损失险。
(二)投保任一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下列附加险:
1.驾驶人伤亡责任险;
2.乘客伤亡责任险;
3.无过失责任险;
4.驾驶人责任补充险;
5.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特约险;
6.非常事故损失特约责任险。
(三)投保汽车(车辆)损失险或任一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下列附加险:
1.额外费用补偿险;
2.集装箱箱体损失险;
3.承运货物损失责任险。

附加险条款
本附加险的各条款内容与投保的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投保的附加险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列明的责任免除或理赔处理以及其他未尽事项,以投保的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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