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详情
1.身故利益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死亡,赔偿保险金额的100%。
2.转换权益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的年龄未满六十周岁且本附加合同距缴费期满日五年或以上,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在保险合同周年日将本附加合同全部转换为本公司当时的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而无需可保性证明,其保险金额为本附加合同之保险金额。
转换后的新保险合同将以转换日为保险合同生效日,其保险费是按本附加合同原核保等级,按照转换日当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保险的费率计算。
缴费期限:10/15/20/25/30年、缴费至55/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