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概述

太平洋红福寿年金保险(分红型)

35岁起就可领取年金直到99,方式灵活领得多。

险种详情

保障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保险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年金给付
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在35、40、45、50、55或60周岁开始领取年金。
年金给付方式如下:
(1)按年平准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开始于每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约定的年金领取金额给付年金,最后一期年金的给付时间为被保险人99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在99周岁前身故,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本公司不再给付年金。
(2)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按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对应的趸领金额一次性给付年金,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1)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被保险人身故,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2)年金领取起始日及以后被保险人身故,若已领取年金总和未达到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10%,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10%与已领取年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已领取年金总和等于或超过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10%,本公司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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