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概述

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步入事业成长期的您,正在经历着人生最为关键的时刻。与此同时,您所承受的各个方面的压力也在成比例地增长。国寿鸿鑫两全保险是一份稳健的投资,来为您分担一份压力,为生活添姿增色。

险种详情

生存保险金
每3年获得保险金额的9%的返还收入,让家庭的财务支出更加灵活,还能提供退休养老的保障。

祝寿保险金
在您八十高寿时,还可获得1.5倍保险金额的祝寿金,让您颐养天年。

身故保险金
如果遭遇不测,我们将给付2倍保额的保险金,维持家人正常生活。

分享红利
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获取借款。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购买提示

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一次性交清)、年交和月交三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